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7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46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17〕221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经评审,现对2017年申报清远市高级教师、市直学校一级二级教师职称评审并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8年1月3日至1月11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姓名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邵北水 温翠仪 联系电话:3382510
邮政编码:511518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二号楼548室
2、市教育局人事科(公示的相关信息反馈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王有云 联系电话: 3368625
黄素芳 联系电话: 3363213
邮政编码:511515
地址:清远市新城5号区连江路20号
附件1:2017年清远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附件2:2017年清远市市直学校一级、二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清远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