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清城区实验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进行市一级复评督导评估的通知

 

 

                           清市教督〔20145

 

关于对清城区实验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

进行市一级复评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等级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4112428日对清城区实验幼儿园、桥北实验幼儿园、金钥匙幼儿园、育才幼儿园和东城街太阳圆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进行市一级幼儿园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1.2008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的《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

2.《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3.初评的评估意见。

、评估程序

1.召开自评报告会;2.察看园容园貌、设施设备;3.查阅有关档案资料;4.召开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座谈会;5.观摩幼儿活动;6.信息汇总;7.小组集中召开评估反馈会。

三、评估组织

评估工作由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评估组名单另外通知。

四、请清城区教育局安排车辆于20141124下午1600到清远市教育局接评估专家。

 

  

清远市教育局        

201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