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教督〔2014〕4号
关于佛冈县机关幼儿园
保留“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称号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按照等级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对2013年到期复评的省一级幼儿园佛冈县机关幼儿园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组的意见,经审核,决定批准佛冈县机关幼儿园保留“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称号。
希望佛冈县机关幼儿园及办园单位按照评估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发扬成绩,在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