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清远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为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依据《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组对清远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的办学条件、学校常规管理和教育教学等方面了进行全面的核查。根据督导评估结果,经市教育局核准,认定清远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特此通知
清远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