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市教〔2015〕115号
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复查认定阳山县
黎埠镇等3个镇义务教育标准化
非完全小学、教学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方案的通知》(粤府教督〔2014〕23号)规定,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复查认定,清远市教育局审定,认定阳山县黎埠镇、英德市东华镇和英红镇共 34所(个)非完全小学、教学点为清远市义务教育标准化非完全小学、教学点。
附件:阳山县黎埠镇等3个镇义务教育标准化非完全小学、教学点名单
清远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