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市教督函〔2016〕7号
转发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
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文广新局(文广新体局),市直属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督函〔2016〕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发改局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印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