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教督〔2015〕1号
关于对清城区东城街道等3个镇(街道)
进行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道)复评的通知
清城区人民政府、英德市人民政府:
清城区的东城街道、洲心街道和英德市的连江口镇被评为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道)至今已满4年。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教育强镇(街道)通过督导验收后每四年必须复评一次。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委托,我室定于2015年1月12日—17日对上述3个镇(街道)进行“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道)”复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评时间
东城街道和洲心街道:1月12日-15日,连江口镇1月15日-17日。
二、复评标准
按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2年7月印发的《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评估方案》执行。
三、复评的重点
1.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2.中小学布局调整是否合理科学;
3.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情况;
4.镇域内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情况;
5.初评时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四、复评程序
复评工作按照强镇验收的程序进行:自评报告会,实地考察中小学校、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社区教育中心,查阅资料,召开反馈会等。
五、复评督导评估组成员名单另外通知。评估人员的交通、食宿等由受评单位统一安排,请清城区于2015年1月12日16:00到清远市教育局接督导评估组成员,英德市于2015年1月15日下午到清城区接督导评估组成员(联系人:清城区教育局督导室负责人王焯征13602931583)
六、督导评估工作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督导评估的各项纪律,接待从简。
七、清城区人民政府和英德市人民政府要督促并指导街镇认真做好迎接复评的有关工作。
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抄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清城区东城街道、洲心街道,英德市连江口镇,清城区教育局、英德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