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市教〔2016〕71号
关于批准英德市下(石太)镇中心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为“清远市一级幼儿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园):
按照等级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组于1月3日至8日期间对英德市下(石太)镇中心幼儿园进行评估,6月20日至6月24日期间对清城区龙塘镇中心幼儿园和清城区东城街中心幼儿园进行评估。英德市下(石太)镇中心幼儿园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经审核,决定批准英德市下(石太)镇中心幼儿园、清城区龙塘镇中心幼儿园和清城区东城街中心幼儿园3所幼儿园为“清远市一级幼儿园”,有效期4年(从2016年7月至2020年6月)。
希望上述3所幼儿园及办园单位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实施新纲要,提高管理水平,为加快推进我市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清远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