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教督〔2014〕2号
关于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
督导制度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接广东省教育厅电话通知,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将于近期对我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详见附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工作,于1月14日前按照《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要求制作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公示牌,并将公示牌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同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
2.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