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关于确认清远市义务教育
标准化学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截至2014年7月1日前,全市已经复核验收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447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方案的通知》(粤府教督〔2014〕23号)规定,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核查,清远市教育局审定,确认2014年7月1日前通过验收的清城区洲心街中心小学等447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附件:清远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名单
清远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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