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园):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开展教育督导,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根据《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的有关规定,经清远市教育局审批,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聘任聂炜、蒲曾淳2位同志为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任职期限为2015年3月至2018年2月。刘能剑等8位同志为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任职期限为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督导室督学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各人2014年12月的金额为基准由原单位发放。
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督学名单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备注
1
聂 炜
女
53
清远市第二中学
政教处主任
专职督学
2
蒲曾淳
男
56
清远市华侨中学
教研督导处主任
专职督学
3
刘能剑
男
41
清远市第一中学
办公室主任
4
蔡剑锋
男
36
清远市第三中学
政教处副主任
5
邱 炜
女
45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印刷专业
德育科科长
6
刘灼明
男
36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美术部部长
7
黄玉敏
女
42
清远市华侨中学
教务处副主任
8
江伟明
女
47
清远市教育局
创强办干部
9
谭鸿敏
男
46
清远市教育局
创强办干部
10
吴 河
男
30
清远市教育局
创强办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