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市教〔2016〕58号
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基础教育学校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我市普通中小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清远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清远市基础教育学校管理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请各县(市、区)教育局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清远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反映。
清远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清远市基础教育学校管理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