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依法治市2018年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

清远市教育局依法治市2018年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市教育局依法治市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举措,紧紧围绕清远市创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目标任务,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地推进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依法治校活动,全面推开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工作,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我局贯彻落实《清远市 2018 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年度工作任务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

1.健全组织结构。清远市教育局成立了2018年宪法学习宣传及“七五”普法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宣传工作的领导,把宪法学习宣传及普法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2018年有关法治进校园、落实普法责任制等工作,我局也制定了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进一步细化,把法治宣传融汇到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活动之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也根据要求建立专门的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与实施计划,形成了上下一体的工作联动机制。

2.明确责任分工。市教育局的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德安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行政执法科)并负责局机关宪法学习、法治宣传及依法治校创建等工作。德育安全科负责校园宪法学习宣传、法治进校园以及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工作,其余科室均各自按照《清远市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工作。

3.加强督促指导。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加强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关于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法治进校园以及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督导和具体业务的指导。在年初制定和下发各类工作计划、通知后,通过微信群交流或材料汇报等方式,及时了解各地各学校的工作动态和具体落实情况,并不定期开展实地督导来压实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的主体责任。此外,市教育局还对各地各学校的执行情况、遇到的困难问题等进行汇总和反馈,对工作不力的要求整改和加强,并及时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二)制定方案、稳步实施,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

市教育局根据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分类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计划,在全市各地、各学校稳步实施推进,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广泛深入推进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依法治校活动根据2018年依法治市及法治清远的工作要求,结合《清远市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依法治校达标校及省市县三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全面开展2018年省级依法治校达标校和省、市、县三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计划至2018年年底,我市60%以上的学校要达到省级依法治校创建标准,到2020年大中小学校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建设一批省、市、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为顺利完成今年的依法治校创建任务,市教育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创建省级依法治校达标校,确保全市60%学校达到创建标准。在制定和下发各项创建的通知文件后,市教育局及时了解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对各地学校给予正确有效的工作指导。至11月底,全市基本完成150多所学校的创建任务,占比30%以上(2017年达37%)。目前,市教育局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制定了实地考核认定工作标准和方案,拟计划12月对全市所申报学校,根据程序进行认定。

二是创建市、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为了更好的促进全市各学校顺利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市直学校的实际,制定创建市级、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和名额分配,并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目前,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均全部递交申报市级、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申报材料,其中申报市级示范校52所,县级示范校73所。届时,市局结合省级依法治校达标校的核查认定工作一并进行。

三是申报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在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推荐申报的学校中,市教育局经过材料审核和实地考核,遴选9所学校申报今年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并在10月对申报的学校进行了实地督导,预计省教育厅将在年底内审核通过。

2.强化措施,创新形式,深入开展校园宪法学习宣传。市教育局和市委宣传部、市委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学宪法讲宪法”法治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通知》,对全市各学校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统一部署,11月底将有关工作情况上报省教育厅和市普法办。同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党信公众号、宣传栏、LED显示屏、板报、海报、广播传栏、标语、影视资料等各种工具和宣传园地大造舆论声势,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和学法、普法的目的和意义。

各地学校教职工通过微信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同时积极参加了《宪法》《监察法》网络知识竞答活动积极参与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校教职工在学法平台学习和考试工作,参学参考率达100%,成绩普遍达100分。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法治进校园的工作安排,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地学校,登录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在线学习宪法,并顺利完成各项测评。开展征集优秀宪法课件以及“全省大中小学教师宪法教学研究与实践征文”活动,我市3名教师均获得省的有关奖项。

3.夯实制度,制定计划,确保法治教育大纲贯彻落实。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根据教学大纲,开设青少年法治课程,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到实处。全市各学校按照《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广东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2016-2020年)》等要求开设法治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学生学法情况进入学生档案,确保普及基本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牢固把握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把宪法及国家基本法等教育融入教学全过程,不断提高法制教育课质量。注重法治内容与其它学科的整合渗透,提升青少年学生对法制知识的学习效果同时结合各地实际大力开展法治主题班会、宪法知识竞赛、法治专题讲座、出版法治主题板报等活动.

4.多措并举,分步实施,深入推进法治教育学习进校园。认真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2018年4月10日,市教育局下发了清远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治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市普法办工作规划,与市普法办联合,拟建设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督促县(市、区)出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建设方案和资金筹集目前,各地均建设了相应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以此举办了各类特色法治宣传活动,逐渐成为青少年法治宣传的主阵地在各法治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地各学校均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各类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青少年宫、陈列室、军营、法庭、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等)接受法治实践教育,取得一定的成效

二是切实开展学校法治副校长及法律顾问工作。市教育局把法治副校长工作作为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在早期已经实现全市学校100%配备法治副校长。通过近几年的探索,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法治教育、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逐渐完善法治副校长每年组织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以便提高业务能力和法治综合管理的能力各地各学校每学期至少两次邀请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到校为学校师生作法治专题讲座或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结合各类实体执法案例,向学生灌输学法守法意识,极大地提高了青少年学生预防犯罪能力。各县(市、区)教育局均聘请法律顾问处理当地教育系统的法律问题,部分学校聘请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帮忙解决学校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是抓好家庭社会法治教育。充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全市各地学校通过开办“家长学校”、设立家校联系卡、举办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的守法意识和法律素质,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四是积极加强和公安、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的联系,共同构建起了强大的教育网络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有关方面的共同参与,齐抓共管。2018年全年,市委政法委的牵头下,市教育局多次联合公安、司法、文化等部门对全市中小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专项整治行动,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此外,在学生寒暑假期间开展青少年学生假期社会实践和“法律进社区”,极大丰富学生的课外法治宣传实践教育。

    二、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

一年来,市教育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下,在推进落实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依法治校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不够细化,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等不同学校建设标准应有所侧重。二是法治进校园中的各类活动非常频繁,没有形成统一的分类和规划。三是法治进校园工作与我市学校创文工作、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等整体性工作与法治进校园存在交叉,因工作标准不一,容易让学校在具体执行中出现误区。四是学校教职工并非法律专业毕业,法治素养和意识有待提高,外界专业法律机构、部门送法进校园尚未形成机制。

今后,市教育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我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结合法治清远、法治城市、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等工作,市教育局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普法学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法治培训和学习,按照《清远市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要求,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各科室的普法主体责任,明确各执法人员的普法职责和普法任务,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职责。

(二)加强校内教职工法治素养的培养。学生的宪法学习和法治宣传工作主要是教职工执行,各级学校管理层及教职工法律知识、法律素养的高低,很多程度影响了校园普法的效果。下阶段,将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措施和考核评价机制,丰富活动载体和学习内容,全面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提高校园普法一线从业人员的法治思维和学法用法能力。

(三)进一步丰富校园法治活动举办的形式和载体。在各类共性法治活动举办的基础上,下阶段将按照各地实际,制定可执行措施,使各地各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暨符合当地实际需求又能增加当地特色元素,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全面提高师生参与热情度。

(四)持续深入推进各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一是继续按照依法治市工作的整体目标任务要求,在2018年全市60%学校达到依法治校创建标准的基础上,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市85%以上创建任务;二是发挥省示范校的带动引领作用。对全市创建的31所省级示范校(不含2018年创建),实行学习带动机制,让地区的省级示范校更好的带动其他学校的法治创建;三是完善督导检查机制,针对以往创建的省、市、县级示范校及达标校,实行年度督导检查机制,确保所创建学校符合实际创建的各项标准要求。

三、对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建议

据统计,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的依法治市、法治清远、法治城市以及市委普法办制定的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责任中“法治进校园”存在一定的交叉和重复,同一个内容由于不同的工作类别,考核标准不够统一,各级教育行政单位、学校在具体执行开展中容易出现误差或落实不够到位,建议进一步优化“法治进校园”工作,分类清晰,统一标准。另外,在各级学校的调研中,发现校园法治活动种类繁多,学校疲于举办各式各类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加上时间紧任务重,往往容易出现应付式现象,法治教育效果不甚理想。另外,文明校园创建、学校扫黑除恶、学校扫黄打非、学校禁毒工作与法治进校园部分内容大体相同,也是受制于不同类别标准,导致学校举办同一法治活动而要做多套标准体系,容易出现教学资源浪费。建议今后在学校开展各类涉及法治建设的工作、举办各类涉及法治建设的活动等应由同一部门或机构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避免凌乱、种目繁多和松散的现象。

今后,清远市教育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系统的依法治市工作。逐渐探索以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建立行之有效的家庭、社区和学校联动的法治进校园工作机制,形成对学生强有力的保护网和教育网确保他们的法治教育和健康成长。同时,联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净化影视文化市场,依法打击违法青少年犯罪以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为契机,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教师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正确指导下,清远市教育局创建各类各级依法治校活动,推进法治进校园,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必定能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作出更大努力。

 

 

清远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