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实施方案

清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深入推进全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司法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号)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全面发展相结合、与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相结合、与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相结合、与“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全市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第一,进一步完善全市青少年学生的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青少年学生的必修课内容,并根据学生的知识层次和年龄特

征,努力形成渐进、合理、科学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青少年学

生在受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第二,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创设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新格局,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并遏止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第三,建立健全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司法、综治、共青团、普法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第四,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法制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力量。

三、基本内容

1.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知识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因人、因时、因材开展各项法制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宪法》《刑法》《国旗法》《国徽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禁黄赌毒、反邪教等的教育,积极维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2.小学法制教育以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课为主要教材。对小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手段,向学生普及法律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引导他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

3.初中法制教育以品德与社会、历史与社会、思想政治课等

内容为主。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

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高中法制教育以思想政治课为主,结合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等必修课程的教学,了解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感受法律的作用和权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理解依法治国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通过选修课《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学习,掌握生活中常见法律知识,促进学生形成理性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了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我国批准的重要国际公约等有关知识,树立全球意识。

5.中职学校要在完成普通中学法制教育规定学习内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护以及特定职业岗位要求等方面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学生掌握国家基本法律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6.重视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关心帮助下岗职工、低收入家庭、父母离异、服刑等人员的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等问题。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及青春期卫生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抵抗挫折能力,科学指导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7.积极配合政法综治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时刻关注校园周边不良“网吧”、新型毒品、敲诈勒索等影响青

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社会问题,及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有效

整治,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8.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

竞赛活动,特别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禁止赌博、禁食毒品、科学上网、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遵守交通规则等各项有益活动。健全各部门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承担青少年法制教育牵头工作,及时总结,主动沟通,长期联络,定期召开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提出学校法制教育的新内容、新形式、新途径和新措施,促进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四、工作要求

1.科学制订法制教育教学计划。各中小学要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积极组织法制学习兴趣小组、模拟法庭、学生旁听审判、高墙内对话、法制夏令营等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确保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取得明显实效。

2.整合教育资源确保课时到位。充分发挥小学品德与生活、初中品德与社会、高中法律与现实生活等课程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在各类学科教学和升旗仪式、晨间活动、午间活动、主题班会、家长学校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征文、演讲、板报、手抄报、现场和网络知识竞赛等教育活动。中小学法制教育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共四课时,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法制教育专门课程,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水平。

3.加强培训,提升师资授课水平。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采用集中与自学相结合和短期学习、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培训形式,注重培训实效,力争在“六

”普法期间全市所有中小学法制教师轮训一遍,使广大教师在

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都能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4.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的引领作用。积极协调团委、政法、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从中聘请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精、讲课好的干部、民警等担任辖区内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考核和奖励力度,努力提高法制副校长的业务素质。努力创设公安、教育、文化、工商、综治和行政执法等单位联合执法的氛围,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认真落实防敲诈、防盗窃、防火灾、防人身伤害、防灾害性事故的各项措施。

5.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力度。各中小学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建立一支业余法制宣传队伍,落实专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学生自身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努力形成浓厚的法制氛围,调动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的积极性。

6.加强法制教育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实现全部城乡中小学校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健全完善教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教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健全完善学校法制教育课,不同学段学习不同的法律教材。将法制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学校全面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建立完善综合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上下联动、多方配合、协调运行、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五、方法途径

1.牢牢把握第一课堂。要牢固把握课堂教学的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法制教育课质量。要注重法制内容与

其它学科的整合渗透,提升青少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效果。

2.积极开辟第二课堂。要积极依托社区居委会等组织,结合青少年学生假期社会实践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努力营造社区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

3.努力创新教育形式。要根据新时期青少年学生的认知特

点,通过运用电视电影、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动漫作品以及互联网、手机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不断创新法制教育形式,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4.充分发挥基地作用。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积极依托德育基地开展法制教育。要加强和完善各类法制教育基地(中心)的建设,整合并利用基层法院少年法庭、戒毒所、劳教所、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创建一批综合性、常设性、功能齐全的法制教育基地,确保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内容全、形式多、效果好。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要求各地各学校建立健全各中小学法制教育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协调运行机制,确保法制教育工作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同时,要建立政府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形成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多方位、多元化、多层次的工作格局,逐步实现青少年学生法制教

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监督保障。要建立中小学法制教育责任制和督导检查机

制。各中小学要积极争取所在县(市、区)或镇(乡、街道)综治、公安、司法、城管、行政执法和群团组织等有关部门的关心与支持,协同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确保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持续科学发展。

3.经费保障。各中小学要积极筹措法制教育经费,用于每年举办的法制宣传教育师资培训和各类竞赛活动的正常开展。要配合学校所在镇(乡、街道)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课题的调查研究,切实解决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开展法制教育评比奖励工作,表彰先进,激励工作,推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清远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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