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初二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市初二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清远市2015年初二地理、生物

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考委,教育局:

根据《关于调整清远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办法的通知》(清招考委〔20146号)精神2015起,市初二年级学生都必须参加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中考总分。为做好今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         

时间(6月19日

9:00--9:50

10:10--11:00

科目

地理

生物

    本次考试,各科目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依据为《广东省2015初中毕业生各学科学业考试大纲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初二年级学籍的学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二年级学生。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1.具有我市初二年级学籍的考生,由所在初中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2.具有我市户籍、在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二年级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所设的报名站报名。

3.各县(市、区)招办于313日前登陆清远市中考管理系统(HTTP//QYJYJ.EDUGD.CN/ZK8/),做好所属各报考点考场信息设置工作,并打印各报考点和考场信息文档,盖公章后于316日前送市招考办。

4.市招考办根据各报考点的人数在中考管理系统中生成准考证号和密码,各报考点将准考证和密码发给考生。

5.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清远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QYJYJ.EDUGD.CN/ZK8/LOGIN.JSP)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考生录入的基本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因考生基本信息录入不全或错误而影响考试成绩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点交费,报考点凭学生二代身份证获取考生信息并现场摄像,然后打印考生的正式报考表让考生签名确认。

四、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核

就读本市初中学校的初二学生于4月1-10日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学生提交有关证件,由学校初审考生报考资格,组织学生电子摄像,学校上网录入有关报名信息。

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我市户籍、在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二年级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所设的报名站报名,须交验考生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就读地学籍证明。

五、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全部为单项选择题,考生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长为5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此两科考试成绩分别按30%计入中考总分。

缺考的考生凭有效证明文件可申请在初三年级末参加一次补考(与下一个初二年级学生一起考试),无故缺考的考生,成绩按零分计入中考总分。

六、考试组织

此项考试组考工作按照我市中考考务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场设置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市招考办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具体管理,各考点具体负责。

    评卷取用计算机扫描读卡方式,纳入当年全市中考评卷工作统一组织管理,由市招考办负责组织。 

七、考试收费

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我市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按两科计算,纳入中考开设科目。根据清府办函〔2002〕60号和清市价〔2012231文件精神,我市初二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报考费的收取标准为每生20元(10元/科)。

八、考试宣传与服务

为使考生及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市招考办将印发《清远市2015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考生家长告知书》。学校应在4月1日前将《告知书》发给每位考生,并于4月3日前将有考生及家长签名的《告知书》回执收齐,留学校备查。

为提高教育工作公众满意度,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设立中考咨询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清远市教育局

         2  0  1  5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