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初中体育中考体育尖子和病残学生免考、择考、 缓考申请
设定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3〕44号)
申请条件:全市符合申请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办理材料:1.按要求填好《清远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免考、选考、缓考学生申请表》;2.参加省、市以上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获省前6名、市前3名(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的获奖证书原件。3.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的残疾证;4.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由市级(或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5.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符合《广东省中考体育择考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20号清远市教育局10楼体卫艺科。
办理时间:中考报名后至属地中考体育开始前1周。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人:李卫东,联系电话:0763-3361883。
办理流程:凡申请免考、选考、缓考的学生填好申请表,连同申请材料交任课体育老师和班主任初审,签名确认后交所在学校审核,学校审核盖章后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复审,当地教育局复审后盖章汇总寄(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进行终审。市教育局终审后,将终审结果发回各地(校)公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