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学校(报名点):
根据《关于公示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4号)要求,现将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7)予以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20年年底。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市招考办反映,电话:0763-3363583、3368625;监督举报电子信箱:qyszskswyhbgs@163.com;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0号4楼402室。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 具有加分资格的“三侨生”考生名单
2.具有加分资格的台湾省籍考生名单
3.具有加分资格的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名单
4.具有加分资格的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广东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
5.具有加分资格的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随父母来粤务工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
6.具有加分资格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单
7.具有加分资格的烈士子女考生名单
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