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申请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12号)的要求,清远市教育局已完成上半年第二阶段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通过认定人数共计49人。现将通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清远市2019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清远市教育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