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市教安函〔2018〕17号
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涉校安全隐患专业化
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涉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粤教保函〔2018〕60号)要求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市教育局拟于2018年5月21日-31日,联合公安、住建、交通、卫计、安监、食药监、消防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市直学校(幼儿园)逐一进行全方位的“安全体检”,开展涉校安全隐患专业化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1),深入排查、科学评估市直学校(幼儿园)在治安防范、校园交通、消防、校舍和设施设备、食品卫生等各类涉校安全隐患的分布情况以及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学校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针对隐患落实整治,全力以赴抓好安全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请各学校根据5月8日下发的《清远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涉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清市教安函〔2018〕15号)(详见附件2)的有关内容,对涉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归纳整理相关工作台账资料备查,填写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形成自查和整改情况汇报,在迎检时一并提交检查组。
联系人:何丽华,联系电话:3369912,电子邮箱:jyk3361683@163.com。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涉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清远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