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清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组织、整合社会科技资源、力量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专利代理、各类业务培训等服务,协助企业开拓技术合作渠道,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负责研究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和中小企业发展以及提高生产力的对策,向主管部门提供政策性建议。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内设财务部、业务部、综合部。
第二部分清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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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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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清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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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年预算 |
合计 |
7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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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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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1]工资资金津补贴 |
[30101]基本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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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1]工资资金津补贴 |
[30102]津贴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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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06]伙食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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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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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1]办公经费 |
[30201]办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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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1]办公经费 |
[30214]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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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1]办公经费 |
[30228]工会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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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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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310]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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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1]房屋建筑物购建 |
[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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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2]基础设施建设 |
[31005]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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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31021]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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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31022]无形资产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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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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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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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1]基本工资 |
18.38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2]津贴补贴 |
25.72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3]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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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2]社会保障缴费 |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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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8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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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1]办公费 |
0.4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5]水费 |
0.4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6]电费 |
0.6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1]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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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6]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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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7]公务接待费 |
2.5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28]工会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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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29]福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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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 |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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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11]住房公积金 |
8.64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4]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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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5]生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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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6]救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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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7]医疗费补助 |
1.74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9]奖励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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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05]离退休费 |
[30301]离休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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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05]离退休费 |
[30302]退休费 |
2.24 |
[50999]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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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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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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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清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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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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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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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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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2 |
3 |
4 |
5 |
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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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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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7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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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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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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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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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清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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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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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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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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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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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8 |
58 |
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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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58 |
58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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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6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6年本部门基本支出收入预算70.72万元,比上年增加61.12万元,增长636.67%,主要原因是15年5月我单位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6年财政差额拨款人员费1.6万元/年,本年结转上年专项资金58万元,增加58万元;支出预算128.72万元,比上年增加119.12万元,增长1240.83%,主要原因15年5月我单位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5年财政差额拨款人员费1.6万元/年,16年全额财政拨款,同时15年我中心申报市级专项结转8万元,省级专项资金50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万元,比上年
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15年我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对我单位公用经费进行划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开销压缩;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预计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万元,增长44.4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增加。其中:办公费2.0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福利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在用一般公务车2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17年,本部门无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因此无相关的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中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