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科技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清远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清远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第四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和《习近平著作选读》等,重点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关键少数”示范带动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截至目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8次,党组会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5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领学促学表率作用,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助推法治广东建设,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组书记带头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这个总要求,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等方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书记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清远科技创新再上新台阶”为题,带领局全体干部职工(含退休干部代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要求,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将科技创新工作细化实化具体化,把创新落到产业上、企业上、发展上;充分运用法治手段,依法保障各类创新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切实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质量。深入科技服务对象开展宣讲,班子成员分别到华南863、聚石化学和新亚光电缆等企业开展调研,与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3年,市科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余爱国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技创新工作。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等。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各科室依法落实科技部门相关职能、加强科技政策法规管理、提高科技部门执法水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措施;研究制定《市科技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以及向省科技厅报告,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23年新修订的《清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推进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依法依规做好法制审核,我局目前配备公职律师1名、法律顾问1名。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对《清远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清科〔2012〕93号)进行清理。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清远市科技局信息管理制度》,利用政务新媒体“清远科技”账号及时更新重大政策、正能量信息,确定市科技局新闻发言人,每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制定《清远市科技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市科技局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四)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按要求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动态调整完善市科技局权责清单,推进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等的规范统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培训。
(五)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和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参加2023年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3年市科技局共回复12345热线咨询建议15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满意度100%;无信访事件和网上信访事项,无群众上访。制定《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扎实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自查,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不涉及行政复议内容。
(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对局全体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做好普法宣传;做好以案释法典型普法案例收集及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开展普法;邀请法律顾问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满分率均达100%。
(七)针对通报情况开展查漏补缺。根据《关于转发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结果及考评情况反馈书的通知》要求,组织学习省通报情况,根据考核指标,逐项开展自查,并对照2023年度依法治市要点和法治政府工作要点,认真梳理工作落实情况,针对去年存在问题,努力提高政务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规范整理行政执法案卷。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从2023年9月起,实现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通办并联办理”便民措施,解决了目前外国人来华申请就业手续办理周期长、跑动部门多、申请材料重复提交等问题。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和《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8家企业开展检查,经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市科技局2023年加快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暨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责任清单》和《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3年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政策文件的工作方案》,结合市科技局“暖企”专项调研和科技服务专员制度,做好《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宣传,2023年至今共走访250余家企业。严格对照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文件要求,对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清理工作,逐项排查,重点清理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经自查,暂无发现需要修订或废止的政策措施。
(二)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办法》在局内部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了2023年前三季度已结案的4份案卷进行评查,经评查,合法性及规范性均符合相关规定。邀请法律顾问余学忠开展新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为重要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加科技部组织的“2023年科技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线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政府建设、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常见败诉原因及典型案例评析等。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完成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培训。
(三)依法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制定《市科技局重大群体性和突发性社会事件预警应急预案》,强化落实节假日值班值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能力。积极参加2023清远市“玄武”应急处置演练暨红棉杯普法活动,第一时间组建“玄武”应急处置演练专家队伍11人,通过参观应急专业队伍装备展示区和普法宣讲区,参加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四)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施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切实发挥败诉行政案件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指导作用。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定《市科技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市科技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依法行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渠道,主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实行三级审核。开展全体干部职工政务诚信教育,要求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树立率先诚信的意识。
(六)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落实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开展科研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参与科研活动事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开展全过程科研诚信审核,全年共签收科研诚信承诺390份。落实科研诚信审查机制,全年共对申请科技计划项目的70多家企业开展科研诚信审查。落实信用措施审查机制,制定《清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时,严格规范信用信息纳入范围,明确失信行为认定依据,准确把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设列范围和认定标准,依法依规采取失信措施。
(七)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深入企业,结合局“暖企”调研和科技服务专员制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落实企业研发机构及实验室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学校,结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进行普法宣传,宣传《科学技术普及法》。深入社区,结合文明劝导、包联包干前往城西社区向周边市民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运用网络,通过官方微博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法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阅读量达到5000多人次。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如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够创新、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仍有待提高等,这些都需要加以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工作部署,严格按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注重思想引领,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尊崇法治、厉行法治,自觉把党规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注重能力提升,加强法治教育。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结合“三会一课”和局务会议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干部法治意识,提升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能力,把法治融入科技工作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注重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等。持续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确保科技创新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做好公示和记录,优化执法流程。
(四)注重基层法治,加大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持续开展普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活动,形式多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努力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