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报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清远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根据《条例》及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订《清远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清远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布。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局各项工作动态及相关政府信息,做好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平台作用。2015年,我局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内容涵盖工作动态、内设机构、人事信息、计划规划、领导分工、政策法规、财政信息、行政职权目录、通知公告等相关内容。2015年通过“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信息95条、发布“动态要闻”113条、“市县动态” 22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59条、“地方政策”5条、“科普知识”5条、“党风廉政”10条、“两建专栏”6条。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我们加强了信息采集、编审等工作力度,采取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的办法,进一步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向政府网站平台发布信息。

(二)做好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5〕126号)的相关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实现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分配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2015年,我局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上共组织了2015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及2016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申报。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上,2015年度共申报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129项,拟立项40项,目前已完成了网上公示;共组织企业申报2016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入库项目96项,目前,已完成专家评审。另外,2015年度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上共申报清远市社会发展领域自筹经费科技计划项目156项,立项126项;申报清远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4项,立项12项;分三批组织完成了我市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工作。共组织40家企业参加高企认定和复审;共组织三批52家企业申报2015年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以上通知均在科技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二是在各种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发布信息。2015年我局针对各项资金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申报情况、分配方法、分配结果及市科技进步奖的推荐申报、拟奖项目等分别按年度在市科技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其中2015年通过“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栏目共发布信息59条、“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信息95条。

(三)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把有关办事程序上墙公示,做到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据统计,2015年,在各级媒体刊登报道科技工作多篇(次),其中市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73条、“组织机构”8条、“部门文件”6条、“行政执法”9条、“办事指南”1条、“财政信息”5条、“规划计划”1条、“政策解读”5条、“扶贫工作”3条;清远日报刊登信息5条;科技宣传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三、建议、提案办结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6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已全部办结。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5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充分。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逐步扩大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效运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