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报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清远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根据《条例》及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订《清远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清远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布。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局各项工作动态及相关政府信息,做好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平台作用。2016年,我局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内容涵盖工作动态、内设机构、人事信息、计划规划、领导分工、政策法规、财政信息、行政职权目录、通知公告等相关内容。2016年通过“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信息81条、发布“动态要闻”92条、“市县动态” 88条、“地方政策”10条、“科普知识”4条、“党风廉政”3条、“两建专栏”6条。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我们加强了信息采集、编审等工作力度,采取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的办法,进一步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向政府网站平台发布信息。

    ()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把有关办事程序上墙公示,做到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据统计,2016年,在各级媒体刊登报道科技工作多篇(次),其中市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78条、“组织机构”1条、“部门文件”7条、“财政信息”13条、“规划计划”3条、“政策解读”7条、“扶贫工作”11条;中国文明网刊登信息1条;清远日报刊登信息7条;科技宣传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三、建议、提案办结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0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已全部办结。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6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充分。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逐步扩大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效运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