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清远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清远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远市司法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5年总收入合计950.42万元;支出总计950.42万元。

二、关于清远市司法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73.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7.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2015年公用经费与2014年持平,人员经费比2014年增加49.43万元,主要是因为补贴人均标准有所提高。

 

三、关于清远市司法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73万元,比2014预算减少28.2万元,下降31.71%。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5一样。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65万元,比2014预算增加7.8万元,2015年一村一法律顾问专项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故2015年预算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为上升。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36万元,主要是2014年预算购买2台公务车,费用36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18.08万元,与2014预算持平。

 

四、关于清远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清远市司法局201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清远市法律援助处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远市法律援助处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5年总收入合计112.91万元;支出总计112.91万元。

二、关于清远市法律援助处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2015年公用经费与2014年持平,人员经费比2014年增加12.47万元,主要是因为补贴人均标准有所提高。

 

三、关于清远市法律援助处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65万元,与2014年一样。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4一样。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2014一样。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4预算一样。

公务接待费预算1.65万元,与2014预算持平。

四、关于清远市法律援助处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清远市法律援助处201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清远市公职律师事务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远市公职律师事务所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5 年总收入合计73.23万元;支出总计73.23万元。

二、关于清远市公职律师事务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5.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2015年公用经费与2014年持平,人员经费比2014年增加1.7万元,主要是因为补贴人均标准有所提高。

 

三、关于清远市公职律师事务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4万元,与2014年基本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4一样。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与2014一样。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4预算一样。

公务接待费预算1.43万元,与2014预算持平。

四、关于清远市公职律师事务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清远市公职律师事务所201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清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5 年总收入合计69.99万元;支出总计69.99万元。

二、关于清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2015年公用经费与2014年持平,2015年人员经费与2014年持平。

三、关于清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3万元,2014年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4一样。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4一样。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4预算一样。

公务接待费预算0.73万元,与2014预算持平。

四、关于清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清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201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