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远市司法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6 年总收入合计1096.99万元;支出总计1096.99万元。
二、关于清远市司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5.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2016年公用经费与2015年持平,人员经费比2015年增加152.57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车改补贴及补贴人均标准有所提高。
三、关于清远市司法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73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22万元,下降56.80%。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5年一样。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5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 22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公车运行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一样。
公务接待费预算18.08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
四、关于清远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清远市司法局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清远市法律援助处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远市法律援助处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6 年总收入合计133.26万元;支出总计133.26万元。
二、关于清远市法律援助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2016年公用经费与2015年持平,人员经费比2015年增加21.35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车改补贴及补贴人均标准有所提高。
三、关于清远市法律援助处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65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52.29%。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5年一样。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4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公车运行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预算一样。
公务接待费预算1.65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
四、关于清远市法律援助处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清远市法律援助处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清远市公职律师事务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远市公职律师事务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6 年总收入合计85.72万元;支出总计85.72万元。
二、关于清远市公职律师事务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5.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2016年公用经费与2015年持平,人员经费比2015年增加12.49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车改补贴及补贴人均标准有所提高。
三、关于清远市公职律师事务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4万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5年一样。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与2015年一样。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预算一样。
公务接待费预算1.43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
四、关于清远市公职律师事务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清远市公职律师事务所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清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6 年总收入合计75.28万元;支出总计75.28万元。
二、关于清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2016年公用经费与2015年持平,人员经费比2015年增加6.29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车改补贴及补贴人均标准有所提高。
三、关于清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3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80.43%。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5年一样。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公车运行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预算一样。
公务接待费预算0.73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
四、关于清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清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