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国信公证处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公证处成立于一九八八年,属于未分类、实行定员定额核拨事业编制单位。单位职能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二、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1、关于广东省清远市国信公证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6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42.76万元,本年支出191.6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51.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13.2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证业务中的继承权公证项目根据相关规定,下调了收费比例,加上办证数量减少、导致收入减少;支出增加65.5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规定发放了2014-2015年效能考核奖金,以及补发2015年6-12月、2016年1-4月的因工资调整产生的增资额。
2、关于广东省清远市国信公证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广东省清远市国信公证处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6.21万元,本年支出36.21万元。本年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减少2.83元,是由于减员原因,调整预算数。
三、关于广东省清远市国信公证处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情况的说明
广东省清远市国信公证处2016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换言之,我处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的支出说明
公证处是定员定额核拨的事业单位,年初预算没有核定“三公”经费支出数额。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公证处2016年度运行费支出191.63万元,比2015年增加65.51万元,上升35%,主要原因是补发人员工资福利。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的说明
公证处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处共有车辆1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外出办理公证业务。
八、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处没有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支出。
九、主要名词解释
1、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的解释。为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行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包括:日常人员支出: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台办公费、维修(护)费、电费、水费、邮电费、手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即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收取的公证费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我处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公共安全支出:指我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我处根据事业单位医疗改革的政策开展工作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