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行政案件,该案原告对市司法局作出的司法鉴定投诉处理结果不服,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慧燕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在庭审中,双方针对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展开了激烈的质证和辩论,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详细的说明,范慧燕同志作了最后总结陈述,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最后,法官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清远市司法局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坚持“应出尽出”,以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