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司办〔2016〕506号)文件要求,指定清远市国信公证处、城中公证处两家公证处从今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活动,为本地区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办理地点如下:
1、清远市国信公证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连江路司法局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763-3336959 0763-3376992)
2、清远市城中公证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下廓二街 158号防洪柱办公大楼7楼 联系电话:0763-3325984)
特此公告。
清远市司法局
201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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