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司法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清远市司法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清发〔20175号)和《清远市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清府办函〔201877号)的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为7项,“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初审)”、“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初审)”、“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初审”、“律师执业初审”、“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均已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全面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审批程序和期限。截止1215日,共受理243件许可事项(包括初审登记),办结243件。

(二)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局每年在10月按照市编办的要求,调整权责清单,并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上公布,按照省相关业务部门的权力运行流程图运行,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责任的追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局已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后会做好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323日,我局制定了《2018年清远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329-412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其内容、目的、依据等情况进行说明,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止412日,未收到社会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邀请了一级律师、教授邝庆刚,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李友谊,市委党校副教授唐葵等组成了专家组,对《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进行咨询论证。423日上午,在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专家组认为该实施意见合法、合理、风险可控,建议实行。4月初,我局制定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综治信访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风险评估小组。423日上午,在局六楼会议室召开风险评估会议,对该实施意见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和估量。风险评估小组评估认定为低风险。59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该实施意见,审议通过了该实施意见。813日,我局再次书面征求市法制局意见。市法制局共提出4条意见,均予以采纳。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于1126日印发了《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清办发〔20184号)。该实施意见实施后,我局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局已于530日聘用2名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严格执行省厅规定的行政许可操作流程,进行公证、律师、法律职业资格、司法鉴定的初审及许可,严格执行省厅的行政处罚自由裁定权的适用规则及适用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按照我局《清远市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对监管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在11月底前,我局对全市3家律师所、1家公证处、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家司法鉴定所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加强法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库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罚机制。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定,所有执法活动由已取得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履行。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和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规定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关停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并将信息公开服务迁移集约到市政府门户网站。截止1215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221条,其中工作动态155条,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79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2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183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加强宪法宣传。415日在连州市的文化广场开展了学习宣传宪法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518日,市司法局在局十楼会议室召开了2018年清远市司法行政系统禁毒工作会议。518日,市司法局在局十楼会议室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76日,市司法局在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小学举办“蓝丝带·平安法治进万家——清远政法志愿服务系列活动”,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公安消防局一起,将法治安全教育送给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小学的师生们。8月转发了《省普法办关于制作印发宪法学习宣传资料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结合实际制作印发宪法宣传画和资料,累计印制张贴和发放5000多份。

710日,市委普法办、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检查标准和检查组工作职责。召开了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我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并从各普法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20人组成4个工作组,从822日至31日分赴8个县(市、区),全面进行“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

919日至20日,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第六组组长、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刘永庆一行5人到清远市督导检查工作。省检查组肯定了我市“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我市普法工作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要结合时代要求提高普法效率,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六部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有关督办项目。夯实基础,继续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工作,着力进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探索有清远特色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机制。推进三调衔接,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据统计,今年到目前为止,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696件,调解成功5607件,调解成功率98.4%

在省厅下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落实省民生实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司办〔2018172 号)及《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民生实事人民调解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指引〉的通知》(粤司办〔2018182 号)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多次研究有关推进措施,并督促各县(市、区)司法局全力推进该项工作。我局制定了《清远市司法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方案》,对于我市落实省民生实事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416日,我局特别召集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召开了落实省民生实事项目推进会,向各地传达了省厅有关要求,督促各地切实完成工作任务。各地反映了一些基层情况,并探讨了落实省民生实事的工作设想。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宗旨意识。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先后15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认真落实“会前必学”制度。通过举办专题宣讲会及教育活动、召开各类专题学习会、讲党课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多措并举,抓好党的建设工作。1.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抓严抓实党员学习教育,参加学习党员达600人次。2.推进党建结对共建工作。与清远海事局先后联合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党员学习党史微党课、“结对共建 与法同行”党建结对共建主题日等活动。3.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竞赛活动。先后举办五四青年座谈会、“勇担复兴大任,争当时代新人”知识竞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微党课演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演讲比赛等各类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活动。4.加强党建工作宣传。通过“两微一站”、LED屏等平台推送新闻报道超过120篇,播放宣传标语约60条,滚动播放次数累计超过40000次。三是抓好班子队伍建设。 局党组分别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依托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资源培训干部150人次。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市直单位2018年申报举办培训班计划的批复》文件精神,我局于10-11月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骨干赴浙江大学参加清远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枫桥经验 提高法治能力”专题培训班。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清远市司法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开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主题纪律教育学习月及“纯洁司法行政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司法服务领域专业人员不足。律师数量总体上仍然偏少,律师事务所普遍“小、弱、散”。执业公证员严重短缺,执业公证员老龄化趋势显现。专业人民调解员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职业、专业人民调解员占比低。司法鉴定人总体上数量不足,挂名的多,真正一线司法鉴定人才缺乏。法律援助律师不足,自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后,律师资源不足与案件数量激增的矛盾尤为严重。

(二)保障力度不够。在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建设、资源整合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政策保障和财政保障明显不足。我市7个县(市、区)司法局年人均公用经费仍无法落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3万元标准。目前,最突出的是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后,我市办理的法援案件大幅上升,办案补贴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社会律师参与法援工作的积极性。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抓好党建主业。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大力推进品牌党支部建设以及标杆党支部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市司法鉴定行业党组织建设。组织基层党组织工作者培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党建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意识,强化党建工作新闻宣传成效。

(二)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四级实体平台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化建设。重点建好县、镇两级实体平台,实现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型窗口全覆盖。推广基层机构实体平台运营系统的使用,优化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三)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创建工作。做好全市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工作。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召开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

(四)大力加强司法所工作。贯彻落实好即将出台的《司法所条例》,落实好双重管理体制中以县级司法所管理为主的要求,确保每个司法所干部专编专用,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全面加强司法所外观标识内务规范、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五)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出台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努力打造“枫桥经验”清远升级版。继续督促各地做好做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推进人民调解组织下移到村小组或自然村。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快推进访调对接工作。

(六)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行业乱象。

(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开展各种形式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度约束。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建立群众信访定期排查制度,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腐败案件。

(八)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结合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管理等业务工作开展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深入摸排线索。

(九)认真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按照中央、省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不打折扣地落实好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要求。研究具体方案,严明各项纪律,做到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确保机构改革工作圆满稳妥地完成。

 

                                清远市司法局

                              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