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招募公告

清远市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招募公告


 清远市司法局根据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开展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的通知》要求,采取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的方式,公开招募2名青年志愿者,派驻到清远市的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面向全市招募2名青年法律援助志愿者。

 (二)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法学专业专科以上毕业,通过司法考试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考虑;

 4.无不良记录。

 二、志愿者任务

 志愿者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服务地司法行政部门的安排,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志愿者服务时间为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不得办理有偿法律服务事项。

 三、工作步骤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6月26日-6月27日。

 2.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式三份)书面提交至清远市法律援助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6号清远市司法局5楼503室),并将word电子文档发至清远市法律援助处邮箱(pql2007@163.com)。

 (二)报名审核和选拔志愿者。

 清远市司法局收到报名表后,于6月28日前完成审核并确定名单,汇总报省法律援助局备案。

 (三)派驻上岗。

 6月29日-6月30日,对志愿者集中培训和体检,签订协议。

 7月1日,志愿者到服务地法律援助机构报到上岗。

 四、志愿者待遇

 1.生活补贴:每月4000元,按月由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发放给志愿者个人。

 2.保险:省法律助基金会按照保“10+1”(10万元人身意外险+1万元意外医疗险+住院津贴)的标准为志愿者购买保险。

 附件: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报名表

清远市司法局

2019年6月26

联系人:潘春柳、陈红玉,联系电话:07633639018。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6号清远市法律援助处,电子邮箱:pql20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