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法治办〔2019〕74号
清远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远市
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230号)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9〕12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对各县级政府和市直26个部门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了全面考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及等次
此次考评包括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和社会评议两部分:内部考核,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并邀请有关市直单位、县法制部门派员分别组成考评组实施,社会评议工作由市政府委托广东省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会实施。从考评情况看,2018年度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加大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不断加快,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认同感进一步提升。
根据行政系统内部考核、社会评议以及加扣分项目的考评得分汇总,等次结果如下。
(一)各县级政府考评等次为:清城区政府、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为优秀等次;佛冈县政府、清新区政府、连州市政府、阳山县政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英德市政府为良好等次。
(二)26个市直部门的考评等次为: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为优秀等次;市经信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宗局、市卫计局为良好等次。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虽然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仍待进一步加强,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部分被考评单位仍存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偏低、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不规范、行政执法信息不够公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强等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此次考评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迅速整改,为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清远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