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2月24日在清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民意征集,在规定时间内,收到1名社会公众提出2条反馈意见。我局已联系该公众对意见采纳情况进行说明。
特此说明。
清远市司法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