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特向社会公布清远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清远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作为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022年,本单位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时回应、办结来自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政府信息申请,全年依时办结依申请公开数1宗。 2022年,本单位网页频道发布政府信息236条,其中部门规范性文件信息1条,工作动态、通知公告196条,“清远司法”政务微博发布或转推信息368条,“清远司法”微信公众号推送或转发信息598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根据上述不足,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统一思想,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聚焦司法行政职责主业,及时、依法公开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网站留言的答复和回应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三是完善监督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