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政府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清远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意见征集和咨询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作为原则,深化公开内容,聚焦重点。2018年,我局按照国家要求将原门户网站关停,将其信息公开服务集约迁移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合并,并按要求做好更新,充分运用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主动地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定期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和各新媒体全面检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将有关文件、信息通过信息公开审批流程按要求规定发布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积极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259条,其中工作动态166条,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07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1条。
三、意见征集和咨询情况
2018年度,本局共开展了1次民意征集;共接到信访案件3宗,均属通过市民网上信访件,皆已及时处理。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发生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本局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如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本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重点推进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信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功能,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