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清远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意见征集和咨询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直以来,本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作为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聚焦重点。2019年,本局按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指引,完善网站集约化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充分运用局网页频道、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主动地向社会公布本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有效保证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积极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9年,本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223条,其中工作动态150条,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17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5条。新制定并公布本局规范性文件1份,新制定并公布政府规章1份;2018年作出行政许可决定47宗,2019年作出行政许可处理决定为128宗,增长率为172%,无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18年行政处罚2宗,2019年行政处罚2宗,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2018年及2019年本局均无行政事业性收费,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85个,采购总金额107.476万元。

  三、意见征集和咨询情况

  2019年度,本局共开展了4次民意征集;接到并处理信访案件4宗,均为市信访业务管理系统来件。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9年度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19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结3件。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本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的贯彻落实力度,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如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需求信息之间的供需口径标准不一致、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统一规范、局部信息的审批形成时间长、时效性不足等问题。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本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结合政务公开考核评分机制和监督机制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重点推进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强化自查自纠。定期及时开展检查工作,增强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内容规范性及内容更新及时性,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