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度清远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我厅委托清远市商务局对辖区内拍卖企业进行年度核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清远市商务局对2022年底前经批准取得拍卖业务许可的18家清远市拍卖企业开展年度核查。现将年度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合格企业16家(详见附件1)。请清远市各拍卖企业于3月31日前到清远市商务局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7楼7013室)

    二、对未参加年度核查,仍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2家企业(详见附件2)列为重点监管企业。

    三、请不再从事拍卖业务的企业依法申请注销拍卖许可。


    附件1、2022年度核查合格企业名单(16家).xls

         2、2022年度核查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2家).xls

  广东省商务厅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