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降低安全事故总数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6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是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8月19日,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清委办〔2016〕36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年初,完成对全市8个县(市、区),10个市直必考部门,5个抽考部门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并通报考核结果。三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今年以来,市政府组织召开6次全市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问题4、5次。3月,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消防安全责任书。四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改革工作。为了推进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按照国家要求,在2016年起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由安全监管部门归口统计、联网直报的规定,市安全监管局举办全市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培训班。自7月1日起,市安委办每半年对生产安全事故归口统计和联网直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且从8月起,清远市安委办将事故统计直报情况列入每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内容进行通报。五是抓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结案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依法查处事故,依法严惩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提请市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10起,其中较大事故9起,一般事故1起(根据市委领导要求,“1·19”英德爆炸事故提级由市牵头开展事故调查)。截至目前,6起较大事故和1起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结案,9.29较大中毒事故已于11月25日报省安委办审核,尚未复函;11.1、11.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已完成调查,正在起草报告。
2、狠抓检查督查和攻坚整治。1-11月,全市工矿及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累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1364家,排查一般隐患35046项,已整改33562项,整改率95.8%。重点开展了以下行动:一是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制度,每月统一由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系统报送有关数据。二是强化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安全生产治理攻坚。市安委会于5月6日印发《清远市2016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安〔2016〕7号),在各地开展以道路交通、农业机械和非煤矿山等领域为重点的8项攻坚治理工作。三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城市建设和运行,市住建部门组织对全市渣土受纳场进行排查;强化城市桥梁安全监管,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及城镇燃气和城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安全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突出抓好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后续工作落实和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攻坚工作。道路交通,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强化高速公路秩序管理和夜间时段路面管控,加强企业源头管控。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消防,全市统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三类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老城区和城中村、建设工程、“三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展省、市两级政府挂牌督办的8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建筑施工,逐步开展既有房屋安全监管和农村住房建设使用技术指导,深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对全市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职业卫生,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开展了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使用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季度评价通报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水上交通,一是1月15日开始至3月3日在全市集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二是2月2日至2月5日,由市安监局、清远海事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渔政支队组成的督查组分别对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阳山县、连州市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三是4月27日至29日,开展清远市辖区跨越航道桥梁未设置(维护)桥涵标安全隐患专项检查行动。非煤矿山,尾矿库的综合治理是我市矿山安全工作的重点,目前,辖区内所有尾矿库目前均消除了安全隐患达到正常库。
3、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1-11月,我局共培训各类安全人员达3929人,分别举办全市安监系统业务知识、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职业卫生、非煤矿山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等培训班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考核4583多人次。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启动仪式,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进校园活动,在清远电视台进行为期45天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片展播,并开通了“清远安监”微信公众号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二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清府办〔2016〕5号)。到11月30日,全市8个县(市、区)共投入经费2500万元,招聘了461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粤安〔2015〕 10 号要求我市为382名),85个乡镇(街办)都建立起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市高新区17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正在招聘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在我市做到了全覆盖。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1-11月,我局开展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91份,布置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都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或应急知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局加强矿山救援队伍和救援基地建设,加快建设高温浓烟模拟巷道项目和装备车库项目,组织队员外出培训,对清远、湛江、茂名、肇庆、阳江五市的非煤矿山企业共组织近200次,800多人次的预防性安全检查,提出隐患整改意见近900条,参与了企业演练活动和救援抢险工作,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二)加强对直接监管行业的监管
1、非煤矿山行业。一是开展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对全市126家提出复产的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逐一核查,对暂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17家矿山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经整改后给予了复产复工。二是针对今年是超强厄尔尼诺影响年,防汛工作艰巨且责任重大,我局多次对各地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并专门到重点矿山企业向企业全体员工传达有关汛期工作会议精神。三是重点综合治理尾矿库,目前,连南寨和有限公司大麦山矿业场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治已基本完成,尾矿库已由病库转为正常库。阳山县升耀、白莲两座尾矿库已完成闭库工程的所有工作,经安全评价后予以闭库,同时,阳山有4座库已由县政府销库,不再纳入尾矿库管理。全市辖区内所有尾矿库目前均消除了安全隐患达到正常库。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企业危险程度分类分级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检查。二是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攻坚工作,制定印发了《清远市第二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督促英德市推进攻坚工作。三是协调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攻坚工作,制定了《清远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清远市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并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自查工作,目前已经提前完成攻坚任务。四是抓好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后续工作落实。我市按照省1月份对我市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督促相关县市区制定任务分解表。五是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区域联动机制,着力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行动。
3、冶金等工贸行业。一是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冶金等工贸行业的企业、金属冶炼企业、粉尘涉爆企业和钢铁企业的基本情况,完善企业管理台账,为开展监管工作打下基础。二是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我局部署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工贸行业,主要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6个行业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目前,全市8个县(市、区)均已印发方案。以厂房车间建造、除尘设施制度、打磨抛光岗位以及铝镁粉尘等易燃易爆粉尘作业为治理重点,开展为期半年的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行动。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验收总结阶段,切实整治粉尘涉爆企业非法违法、不合规问题。开展清远市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行动,检查全市相关企业2家,发现的问题企业均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根据国家总局要求,开展化解过剩产能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利用专业技术力量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建立了清远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系统,规范了安监部门聘请专家工作活动登记审核手续,对已入库的108名专家发放了聘书,并开展了聘专家排查安全隐患活动。聘请第三方机构,制定了《清远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通过集中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对我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集中推广。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创新引领,共享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科技活动周活动,把各种实用安全生产科技知识及时送进企业。
(三)加强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
一是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教和培训工作。精心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联合清城区、清新区安全监管局进入企业和工业园开展宣传周咨询活动,企业共260余人参与了活动。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各地共开展培训班14期,500余家企业的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1192人参加了培训班。二是不断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这一主要任务,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防尘设施和强化职业卫生管理,开展为期两年的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开展使用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对部分企业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指导。三是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季度评价通报。通过统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数、完成职业健康检查企业数和人员数、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数、培训企业数、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率等数据,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促进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行为。推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自查自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加强行政许可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我局服务窗口积极为企业、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1-11月共受理各种报批业务295宗,已办结291宗,提前办结291宗,其中网上受理业务6宗,提前办结率为100%,办事群众对窗口办事即时评议满意率为100%。我局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进安全生产技术审查事项转移工作,并重新编写《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完成了网上办事大厅录入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公布非法违法单位“黑名单”,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切实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通过集中打击整治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1-11月,我局实施行政处罚罚款次数7次,实施经济处罚罚款59.8万元。认真办理群众来电来访来信举报投诉工作,我局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35件,办结33件。
二、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及存在问题
2016年,我局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88起,死亡243人,受伤1033人,经济损失1607.69万元;发生较大事故7起,与去年同比上升40%,死亡22人,同比上升37.5%。其中:
(一)农林牧渔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属于农业机械事故。
(二)采矿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222.8万元,分别属于采砂、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3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162.8万元。
(三)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8人,直接经济损失601万元,分别属于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其中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7起,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508万元。
(四)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属于交通建设工程事故。
(五)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771起,死亡227人,受伤1032人,直接经济损失543.89万元;其中:道路运输业(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768起,死亡220人,受伤1031人,直接经济损失296.89万元;水上运输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4人,无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7万元;仓储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
(六)其他行业:全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分别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等。
(七)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2016年1—11月,全市发生较大事故7起,死亡22人,均发生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占省下达清远市全年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起数5起的140%,超出省下达清远市全年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起数。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40%、37.5%(2015年1—11月,全市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16人)。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及以上事故。
这些现象暴露出工作中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不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与自我防护意识不高,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管理水平偏低的局面未根本扭转。
(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能力不高,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依然严重。
(三)全市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不足,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尚未取得明显突破。
(四)一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事故隐患仍较多,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执法力度不够,工作督办不力等诸多问题。
三、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突出执法检查和信息化建设;突出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等,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健全完善和督促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实行更加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四是全面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五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
六是强化技术支撑和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七是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八是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综合性应急演练;
九是加强职业卫生工作;
十是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