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1、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坚定理想信念,突出党性教育。上半年,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了6次集中理论学习,通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严格实行党组班子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凡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都经过班子集体反复讨论、研究和决策,自觉接受监督。在干部任免方面,严格按规定选好用好干部,着力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资金使用方面,特别是在我局专项资金使用问题上,严格按照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了党组会议9次,局务会议8次,就干部任免、经费安排专项任务部署等主题进行了民主协调和讨论决定。
2、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年初制定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坚持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制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和计划清单,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了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要求撰写学习笔记和体会文章,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三是加强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了创卫、创文、创模一系列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
3、加强局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实施干部教育培训积分制度。印发了《关于实施干部教育培训积分制度的通知》,全面实施干部教育培训积分制度。二是加强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制定《安监局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加强对业务知识的教与学;积极参加国家和省安全监管局举办的多期“安监讲座”视频培训,学习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不断推进学习型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印发了《关于参加网络培训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高度重视、踊跃参加网络培训,挤时间学、钻时间学,要认真学、扎实学。三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党纪政纪法纪培训班和集中轮训等培训班。
4、加强局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细化落实岗位责任。制定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宣教调研和预防腐败工作方案,重新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永华同志与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二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签订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三是认真“行风热线”工作。充分利用“行风热线”这一平台,加强与群众沟通,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年初,我局上线了两期“行风热线”节目,上线期间接听群众热线电话咨询27个,与主持人讨论话题6个,播放政策导航2个,回应了群众关切,接受了群众监督,达到预期效果。上线期间,仅安监系统就有400人实时收看了上线节目。四是开展廉政谈话。制定了2017年度领导干部廉政谈心谈话计划。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开展了廉政谈话。到目前为止,9次党组会有6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会后党组书记与8名(含换岗的1名)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领导与科室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目前已有30多人次参与了廉政谈话。五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清远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件》等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支出。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1-5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88起,死亡94人,受伤368人,经济损失1045.83万元;各类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比下降15%。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10人,较大事故起数、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33.33%、55.56%;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完成对全市8个县(市、区)党委、政府,11个市直必考部门,5个抽考部门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二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市政府组织召开3次全市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2017年4月27日,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代表本级党委、政府)、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把工作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岗、人头和环节,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作为“军令状”,严格落实,坚决兑现。三是及时调整安委会组成人员。因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调整变动,以市安委会名义印发《关于调整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清安〔2017〕4号)。
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顺利完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2016年12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清府办发电〔2016〕1号),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亲自带头,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检查,营造了大检查的良好氛围。市安委会、安委办也多次组织综合督查,在大检查行动开展的3个月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二是加强矿山、危化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复工复产监管。我局分行业召开了矿山、危化和冶金等方面的复工复产监管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永华同志对企业节后复工复产亲自动员,亲自部署,提出了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矿山方面,会同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专家对各地矿山企业进行复产现场检查。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15家,批准复工复产企业85家。其中,市级发证63家,县级发证22家,未达条件复工复产企业30家,发出整改指令54份,立案查处3宗。危化方面,共检查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26家,化工园区5个,发现隐患问题178项,均已督促落实整改。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共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36个,无证经营点88个,查处非法经营运输走私烟花爆竹车辆14辆,收缴烟花爆竹19603件(只),收缴的烟花爆竹已依法销毁。冶金方面,出动执法人员138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19家,发现问题隐患638项,发出整改指令书67份,专项治理和专项执法监察期间停业整顿企业3家,有力的保障了岁末年初的安全稳定工作。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4月18日,市安委办印发《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攻坚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安办〔2017〕24号)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省工作方案中涉及我市内容,加强与各地沟通,制订本行业领域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市安委会于5月6日印发《清远市2017年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攻坚治理工作方案》(清安〔2017〕8号),我局迅速行动,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领域的专项治理。矿山方面,按照工作进展,目前已对清新区、阳山县20家矿山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场检查9个建设项目矿山,责令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对3家存未批先建或采矿的建设项目进行立案查处。险化学品,经排查,辖区内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含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的罐区、库场、堆场)88个,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19个,构成重大危险源且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储存场所的7个。冶金方面,深入开展了粉尘涉爆、尘毒危害、产能化解、有限空间等专项治理工作。
3、加强特别防护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已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有10次涉及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特别防护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各地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推动特别防护期、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深入开展。3月1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安委会印发了《清远市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清安〔2017〕1号),各地、各有关部门也相继制订印发方案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安监部门:市安委办制定了《清远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案》(清安办〔2017〕6号),并于3月16日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组织对我市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批发企业3家次,零售企业745家次,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69条,已全部整改。3月30日,市政府印发《清远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清府办〔2017〕20号),要求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我市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摸排监控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3月10日,市安全监管局召开全市2017年度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会议组织参观我市部分企业,听取了企业关于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治理、职业健康方面的经验及做法,各县(市、区)安监局在会议上互相交流了开展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情况。3月14日,市安全监管局印发《清远市特别防护期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查工作方案》(清安监〔2017〕34号),要求结合我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实际,围绕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迅速进行大检查,严抓特别防护期我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查;3月16日,市安委办印发《清远市2017年度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清安办〔2017〕16号),进一步推进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粉尘爆炸事故。清远海事部门共检查渡口45座,施工作业区7个,运输船舶250艘次,4个自用船集中区域,累计排查各类隐患100余项。市农业部门开展专项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整治,3月上旬,对全市22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有饲料企业未规范使用防爆灯、危化品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料台账不健全、员工安全教育不够重视、安全警示标志不显眼、灭火器数量不够以及线路老化等问题,发现问题企业5家并立即要求整改;开展农药市场秩序专项整治,3月27日—4月3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以整顿农药市场秩序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排查整顿农药生产经营企业,查处非法生产农药的“黑窝点”,取缔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的农药门店,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农药和高毒禁用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机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整治拖拉机不按规定道路行驶、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载滥载等严重问题,检查农机维修经营单位及农机库房等场所的消防设施及其他安全隐患,累计派出执法人员2900余人次。市质监部门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气瓶充装单位、压力管道、涉氨特种设备及蒸压釜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出动监察人员179人次,检查单位73家次,发现安全隐患并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2份,及时完成隐患治理12宗。市住建部门共检查在建工地347宗(次),其中广州“3·25”较大事故发生后重点排查在建工程32宗,针对发现的隐患,共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24份、暂停施工通知书30份,并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110人、26家企业实施动态扣分;针对汛期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市住建局积极组织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共对市辖区1263间公租房进行了排查,发现204户(间)房屋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采取了封门窗和喷警示标志等措施,并逐步落实整改,尚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4、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是严格制定了执法监察计划并经市政府审定印发执行。今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5976天,执法内容覆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监管四大类,并按月分配执法监察数量、行业和范围,分步实施,每一阶段执法检查完成后,都及时对执法检查信息进行汇总统计,整理相关执法数据,对存在问题或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按时复查,确保执法效果。二是加大执法监察业务培训班。4月24日-27日,支队组织市局机关各监管科室有关负责人、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分管领导以及执法大队、股室负责同志,高新区、广清产业园分管执法的相关负责人,全市86个乡镇安监站负责人集中举办了两期的执法监察业务培训班。三是加强打非治违力度。2017年1-5月份,全市实际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3709次,监督监察覆盖率为79.5%,监督监察复查率为105.3%。共查处一般事故隐患2260项,应完成整改2238项,已完成整改2192项,按期整改率为97.9%。全市安监系统实施行政处罚罚款次数46次,实施经济处罚次数17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6家;其中,事故处罚8次,监督监察处罚9次,实施经济处罚罚款215.72万元,实际收缴罚款215.72万元,实际收缴罚款率100%。按1-5月份,向发改局报送5家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进一步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
5、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是加强安全培训。2017年1-6月,我局共培训各类安全人员达2300多人次,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考核102场,人数达到2586人次。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科技活动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全市截止6月26日,全市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达60多万份,安全生产情景剧宣传片展播达80小时,开展应急演练50多次,估计宣传受众超过80万人。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一方面加强对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的指导;另一方面加强矿山救护队的建设,开展经常性的预防性检查,上半年,对清远、湛江、茂名、肇庆、阳江五市的非煤矿山企业共组织100余次300多人次的预防性安全检查,检查企业108家,提出隐患整改意见300多条。
6、加强行政许可和信访工作。一是加强行政许可服务。截止2017年5月31日,行政审批科服务窗口共受理各种报批业务110宗,已办结109宗,办结率99.09%。提前办结109宗,承诺件提前办结率为100%。其中网上受理业务97宗,占总受理业务报批事项的88.18%,提前办结率为 100%。办事群众对窗口办事即时评议满意率为100%。二是认真办理群众来电来访来信举报投诉工作。切实抓好举报投诉案件的接报、处理和查办工作,实行统一接受、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的原则,由专人接报、专职管理、迅速查处、按职转交、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6月底,支队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24件,办结22件。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存在问题。当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安全生产面临诸多挑战,生产安全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事故发生呈现由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的趋势,尤其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近几年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反弹,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全社会对生产安全事故容忍度降低,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生产工作现状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安全生产意识树得不牢。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没有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意识;有的地方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担当意识;部分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依然存在。二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完善。虽然《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清委办发电〔2016〕36号),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三是重点行业领域攻坚治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风险排查管控仍需加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渡口渡船、农业机械、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攻坚治理薄弱,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不细不全,个别地方风险等级辨析不明晰。四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市连山县、连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还没有独立设置。县(市、区)、镇(街)、工业园区等基层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队伍编制少且不稳定、人员普遍素质不高。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一些行业领域经过粗放式增长、低水平发展给安全生产埋下重大隐患,工艺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下,一些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没人管、不会管”的现象比较普遍,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培训不到位。
2.两点建议。一是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工作;二是在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推进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攻坚工作和风险点、危险源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五是进一步抓好特别防护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六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相互融合、共同促进。七是全力配合做好创文、创模和维稳工作。八是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