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牢牢抓住安全整治重点,大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积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全市安全生产、森林火灾形势及自然灾害情况
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森林火灾形势总体稳定。
2019年全市共发生事故285起,死亡202人,受伤211人,经济损失4916.44万元,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2%、10.6%、40.9%,经济损失同比上升14.8%;2019年,全市发生1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人,受伤2人,同比分别下降75%、73.1%、96.7%;发生森林火灾14起,其中较大森林火灾1起,无人员伤亡。
发生洪涝灾害11起、滑坡灾害1起、台风灾害1起、风雹2起、低温冷冻1起,受灾人口33242人、因灾死亡8人、转移安置受灾群众722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769公顷、绝收面积74公顷,倒塌房屋126间、严重损毁房屋36间,一般损坏房屋79间,直接经济损失8169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制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要求各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各阶段的文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在民主生活会中各班子成员能自我审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差距,并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19年,邀请刘国华、游志斌等市宣讲团长到我局开展2次专题讲座授课,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及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到清新秦皇山革命根据地缅怀革命英烈,到对口扶贫单位慰问贫困党员等特色党日活动,做到了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由局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书,同时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进册,入心入脑。
(二)高位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1.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消防及森林防灭火工作。2019年1-11月,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共23次听取汇报或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政府、市安委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共召开10次全市性会议部署安全生产、消防及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市及县(市、区)、乡镇(街道)全部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由党委书记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安委会主任,做到把安全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郭锋书记、黄喜忠市长等市领导带头落实“四个一”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制度,共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及森林防灭火检查督查100余次。
2.压实属地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年初市安委会对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书;市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均明确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督查和检查,及时对清城区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工作、英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连州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了约谈。起草了《清远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新领域、新业态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明晰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增强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意识。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
1.主动担当作为,坚持预防为主方针。2019年以来,我市组织开展了岁末年初、节后复产、全国“两会”期间、汛期、国庆特别防护期、“奋战50天 全年保平安”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了2次全市综合性督查,2次市政府领导带队的汛期安全防范督查。8月份至9月份我局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在重点时段开展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行业企业为重点的执法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企业25家,发现问题或隐患224项,责令5家企业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5份,拟立案处罚10家。
2.紧盯重点行业,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7+2”九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大型群众性活动、旅游、工矿商贸、城市运行等九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推进防汛风险隐患排查与风险防控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市安委会三次召开会议对“7+2”九类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推动,挂牌督办4期共50项重大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32项。
3.加大执法检查,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方面,深刻吸取广东广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8·6”火灾事故教训,举行2次事故通报警示会,1次事故现场警示会议,累积受教育警示人数达320人。推动安全风险等级高的3个精细化工定点基地退出化工园区定位。2019年,我局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实施行政处罚次数300次,同比上升 53.06%,作出经济罚款1352.11万元。实施经济处罚次数 172次,其中,事故处罚45次,监督监察处罚127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 92 家;实施经济处罚罚款 1352.11万元,同比上升36.4%。其中,事故罚款730.89万元,监督监察罚款 621.22 万元。其中非煤矿山方面实施行政处罚 32次,经济处罚 122.679 万元。危险化学品方面实施行政处罚97次,经济处罚359.83万元,其中没收非法所得45.77万,没收非法油品51396升,烟花爆竹方面实施行政处罚50次,经济处罚21.69万元。工矿商贸方面实施行政处罚106次,经济处罚 660.955 万元,其他行业实施行政处罚15次,经济处罚186.96 万元。
4.调动多方力量,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紧盯清明、国庆重阳节、秋冬季等森林高火险期间的防范布控、应急准备工作。在重点区域、主要进山路口分别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护林员加强巡查,出动值勤人员约5.5万人次,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市及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一线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阳山县“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圆满完成支援佛山高明、肇庆四会、韶光曲江等市的多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四)实施应急指挥联动和应急救助
1.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制定《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局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发挥军地联动作用,制定了《清远市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建立天气会商研判机制,在防汛防旱防风、森林火险应急响应期间,坚持每日与气象、水文进行会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并指导各地开展防御工作。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市社会救援力量进行摸底调查。目前,我市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包括编制内、合同制、企业依托等形式约75支5000人。其中,森林消防专业队伍8支共671人,推进清远市矿山救护队从单一性救援队伍向综合性救援队伍转变。市森林航空消防基地一期项目已完工,占地34亩,可同时停放3架直升机;各县(市、区)建有8个森林航空消防临时起降点。根据省厅部署,积极推动市应急管理和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加执法,推动市矿山救护队由单一救护向综合救护能力转变。
3.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建立市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机制,灾害发生后,及时开展应急救助。组织工作组赴连山、连南等地开展查灾核灾、检查灾后重建和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目前,全市因灾“全倒户”49户,竣工30户,竣工率61.22%,开工率100%。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向受灾困难群众、因灾倒损住房重建户发放过渡期生活和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加强对受灾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留守老年人(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重点对象的救助力度。
(五)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力度大大提升。
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24期,培训1920人。组织全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试14300人次。为适应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工作业务的开展,举办了全市应急系统业务知识培训班共240人参加培训,提升应急管理人员的能力。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应急知识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在社区、企业、学校、乡村等地共开展17场主题活动,电视台、电台以及《清远日报》进行宣传,深入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协助省在我市举办2019年广东省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对全国、省发生的事故案件进行剖析,引导教育广大群众。
三、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虽持续稳定,但是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我市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管理手段和方法落后,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等等。
四、2020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继续开展“7+2”九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清远市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攻坚工作,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化工园区(专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展冶金等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突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机械、轻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
(二)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清远市应急管理局智慧应急管控平台项目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构建数据“全域覆盖、分级汇聚、纵向联通、统一管控”的大数据体系,完善应急管理数据接入、处理、共享交换、管理、服务等数据治理服务能力。编制清远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建立健全新时期应急管理新格局。提高防救意识,树立防大汛、抗大灾、大应急思想,完成好防汛防风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减灾防灾委员会等职能调整理顺工作,争取“抗、救、援”工作的主动权。认真分析会商研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明确防御重点、难点和弱点,研究对策,提出措施,出台相关制度,加强预案演练,增强抗击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适时会商研判,做到精准调度,科学防控,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大应急值班值守体系。协调指导组建涵盖森林灭火、防汛防风抗旱、地震灾害救援、减灾防灾等业务的应急救援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应急的良好格局,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推进清远市矿山救护队的改革。市矿山救护队目前是我市唯一一支承担矿山救援任务的队伍,2020年进一步拓宽拓展职能,主要途径有三个方面:一是争取在改革上走在前列,结合市2020年社会治理体制重大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体制改革,促进队伍的稳定化、专业化、职业化。二是争取在加强人才引进和教育训练上走在前列,通过引进人才、专家培训等方式,培养核心专业骨干,再由核心专业骨干带领并组训整支队伍,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能打胜仗的专业救援队伍。三是争取在综合应急救援职能拓展上走在前列,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