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由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371665,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3号城建大厦首层至三层,邮编:511518,电子邮箱:bgs3371665@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及依法行政有关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聚焦重点、强化基础,对网站的信息及时更新,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将涉及民生的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财务信息、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内容在网站进行公开,发布信息117条。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对网站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指派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全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按照市公安局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对本局官方网站永久关闭,信息公开内容集约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微博、微信作为信息公开、群众咨询投诉的一个新兴渠道,在信息公开的同时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定。2017年,微信推送信息287条。
(二)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于2月份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算信息(包括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安全监管局专栏)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将我市拟支持的2017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公示。
(四)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将2017年发生的且已经结案的3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安全监管局专栏)进行了公开。
2、做好查处违法信息的公开。将2017年10起行政处罚案件的基本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安全监管局专栏)进行了公开,通过信息公开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诚信制度。
3、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将2017年1次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安全监管局专栏)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发生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及时对网站进行了清理整顿,确保了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内容单一,形式简单,鲜明的业务信息量较少,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二是信息的形成时间过长,导致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三是公开渠道不够宽。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内容,强化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提高政务公开度;二是开展好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和新闻媒体合作,推动安全生产信息的透明、公开;三是充分运用新颖渠道公开信息,利用微博微信的新兴平台,搞好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