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文件规定,经核查,同意清远高济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澜水增强东街店等34家定点医药机构变更相关信息的申请,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清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的名单 (编号:2025010)
清远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文件规定,经核查,同意清远高济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澜水增强东街店等34家定点医药机构变更相关信息的申请,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清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的名单 (编号:2025010)
清远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