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中骏上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广东中骏上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提出的 广东中骏上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区A12
二、公示时间:2018-09-04--2018-09-13,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806室 邮编511800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0763-5200060
2018-09-04
项目概况:
根据《清远市龙湾电镀定点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三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意整合三个地块重新核发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36415.03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2109.77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4305.2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折算后0.82<容积率≤1.72,31%≤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8米。其他消防、建筑退让、建筑间距、配建停车位数等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