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花园1#、2#、3#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恒华花园1#、2#、3#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恒达投资有限公司 提出的 恒华花园1#、2#、3#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新城区E14号区
二、公示时间:2025-08-07--2025-08-16,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 0763-336593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5-08-07
项目概况:
1、1#楼原总建筑面积12540.32平方米修改为12535.48平方米;原总计容建筑面积为12262.92平方米修改为12257.53平方米;原不计容面积277.40平方米修改为277.95平方米。 2、2#楼原总建筑面积12549.66平方米修改为12543.96平方米;原总计容建筑面积为12241.33平方米修改为12237.90平方米;原不计容面积308.33平方米修改为306.06平方米。 3、3#楼原总建筑面积3326.37平方米修改为3278.81平方米;原总计容建筑面积为1373.40平方米修改为1380.97平方米;原不计容面积127.50平方米修改为54.67平方米。 4、地下室原总建筑面积5410.78平方米修改为5331.22平方米;原不计容建筑面积为5410.78平方米修改为5331.22平方米。 5、项目原总建筑面积33827.13平方米修改为33689.47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为25877.65平方米修改为25876.40平方米,容积率不变;原不计容面积6124.01平方米修改为5969.90平方米; 其余指标不变。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