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源美居规划条件变更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凤凰村元亨经济合作社、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凤凰村四伙经济合作社、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凤凰村新合经济合作社、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凤凰村白鸽埇经济合作社 (联系电话:13922552326 )提出的 豪源美居规划条件变更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新城L2号区
二、公示时间:2017年09月08日--2017年09月17日,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1、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2、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网址www.qyup.gov.cn
3、清远日报
4、无线清远新闻客户端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市规划局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 0763-3365531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09月08日
项目概况:
项目已核发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50705.48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0705.4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绿地面积≥17746.90平方米;配套一所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160平方米的幼儿园。 建筑限高拟由60米调整为100米,建筑密度由“≤28%”调整为“≤26%”。建筑密度降低而增加的公共空间需向全体市民开放共享(如加大道路退缩,设置公共小广场或开敞绿地等)。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