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0250128提案答复意见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9-08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0250128提案答复意见

尊敬的朱为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商业“瓶改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提案 》(第20250128 号)收悉,现综合清远市财政局、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相关部门为“瓶改管”用户提供补贴,降低非居“瓶改管”门槛,减轻用户资金压力的建议

  (一)申报中央资金以及其他资金项目。一是我市积极对接国家政策,提前谋划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上级专项资金的支持,切实抓住国家发展机遇,推动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建立改造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落实各方出资责任。谋划的储备项目中包含“清远市居民燃气瓶改管建设项目”,位于清远市中心城区,总投资预计4400万元,项目主要旨在推进居民燃气“瓶改管”工程,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居民生活便利性。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和可行性研究,并开展了调查和需求分析。同时,于2025年8月对上述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现场评估,邀请专家组对项目的实施必要性、资金使用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二是积极将“瓶改管”改造工作申报纳入“2026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省级专项资金项目”。该资金包括城镇燃气安全及老化管道设施建设改造,主要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及肇庆开展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小区“瓶改管”改造、用户端燃气设施改造、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改造、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及科普等。目前已收集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的建设改造管理项目详细清单,并将“瓶改管”改造工作作为入库储备项目进行申报。

  (二)与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我局将加强与财政、住建部门沟通,将符合条件的商业、居民“瓶改管”工作纳入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统筹推进,统筹谋划,制定改造方案。近年来,我市每年都有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中央、省级资金下达,其中2024年下达我市中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1478万元,下达我市省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147万元。2025年,截至目前已下达中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2061万元。

  二、对于政府相关部门为“瓶改管”用户市政管道工程项目开通绿色报建审批通道的建议

  自然资源部门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涉及燃气管网规划许可方面主要包括:推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事项合并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可一次登记一次办理。同时,自然资源部门还统筹整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工作,制定了《关于实施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许可阶段事项并联审批的通知》,对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可能涉及的各个单位共14个事项实行并联审批,一家牵头,部门会办,通过统筹各单位多事项并联审批,不断压缩审批时限,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及高新区、清城、清新分局,共批出燃气管道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0宗,平均用时11天(其中含法定公示时间10天)。

  三、对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完善餐饮的市场调查的建议

  我局将协调有关部门(街镇)协助燃气经营企业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的市场进行调查,对燃气使用量较大且有条件改造的进行实施“瓶改管”,从而改善燃气安全使用状况。另外,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到餐饮业经营主体进行安全生产帮扶工作,并对使用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的餐饮业经营主体宣传普及使用管道天然气的优点,进行“瓶改管”政策宣传,劝导商户积极配合实施“瓶改管”改造。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不断推进“瓶改管”工作,普及使用天然气,为广大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用气环境,欢迎继续为我市城市管理建言献策。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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