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要求: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清远市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享受产检定额补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孕次。您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产前检查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产前检查费用可“一站式”结算。如仍有疑问,请在办公时间内致电县医保局:0763-4290693。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要求: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清远市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享受产检定额补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孕次。您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产前检查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产前检查费用可“一站式”结算。如仍有疑问,请在办公时间内致电县医保局:0763-4290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