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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粤港澳(清远·清城)龙舟争霸赛暨清远市第八届运动会龙舟赛赛事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控的公告

时间:2025-06-26 23:56:0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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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粤港澳(清远·清

城)龙舟争霸赛暨清远市第八届运动会龙舟赛

赛事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控的公告

 清府〔2025〕31号

202562728日我市将在清城区凤城广场北江河段举行2025年粤港澳(清远・清城)龙舟争霸赛暨清远市第八届运动会龙舟赛为保障本次赛事的现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赛事期间进一步加强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56287时至18时禁止在清城区凤城广场北江河段区域及其周边一千米范围内升降、放飞无人驾驶航空器(经依法批准用于赛事官方宣传航拍、警务保障等工作的航空器除外)。

二、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六条“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二条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实施飞行前,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按照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等规定,属于前述规定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动力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器,飞行前均应当严格按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三、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规定未经批准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主体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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