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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025038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5-07-16 11:38:4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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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0250386号提案关于加快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我局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中,主要职责是推动利用物业管理协会的力量多元化解物业管理纠纷,化解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纠纷,减少物业管理诉讼纠纷案件。

一、开展工作情况

我局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参与物业管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根据清城区人民法院的建议,经清城区司法局批准,市物业管理协会于20237月成立了“清远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清远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与清城区人民法院、洲心街道办事处、凤翔社区共建成立“清城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该调解中心设在凤翔社区,设9物业管理专家库专家和资深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人,以及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调解员由市物业管理协会聘请,开展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工作

清城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在20238-12月共受理调解1205件案件,调解成功的案件560件,调解成功率46%2024年共受理调解物业纠纷2088件,调解成功的901件,调解成功率43%20251-6月,调解中心共调解案件3780件,调解成功937件,调解成功率为28%

二、存在问题

由于调解经费不足,清城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接受调解的案件都是物业服务企业自愿加入调解且支付了购买调解员服务费用,每宗需要支付了购买调解员服务费用180元,属于自愿购买服务。因此,此种调解方式无法推广到其他物业小区,也无法在其他各县(市、区)进行大范围推广。

三、工作建议

(一)要通过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多元化解物业管理纠纷工作,必须要有足够的经费聘请专业调解员,因此需要财政部门要下达足够的工作经费,才可以大范围推广此项工作,在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成立物业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开展多元化解物业管理纠纷工作。

(二)建议参考深圳市的做法,依托县(市、区)综治中心的力量,组织县(市、区)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形成合力,开展诉前调解,共同调解法院已受理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715


(联系人:莫开勇,联系电话:0763-337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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