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我局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打造有特色有内涵、“内外”兼修的美丽圩镇的建议》(第20250418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指导,着力提高乡镇建设规划编制水平。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技术审核流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清远市典型镇建设指引(试行)》,明确规划编制的核心内容和技术要求;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做好全市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乡镇建设规划编制与审核的通知》等文件,建立规范的规划技术审核流程,督促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并指导各乡镇立足资源禀赋,编制特色鲜明的乡镇建设规划。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规划编制水平。通过举办全市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及典型镇建设专题培训会,邀请省级专家深入解读典型镇建设标准及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帮助县镇两级干部准确把握评定指标体系,提升台账管理能力,切实增强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市级复核,提升乡镇规划编制成果品质。组织有关市级单位及专家组召开典型镇与其他乡镇建设规划市级复核评审会9场,组织专家组对典型镇建设规划优化成果线上复核3轮,2023年至2024年全覆盖完成了73个典型镇建设规划和其他乡镇建设规划。
(二)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完善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有关工作部署,认真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等保护利用工作。现全市已公布历史建筑194处,历史文化街区3片,35个中国传统村落,均已完成挂牌、测绘建档工作,数据信息均已录入历史建筑信息平台。二是为有效解决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的短板问题,确保我市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2022年,清远市市级财政安排308.24万元用于编制《清远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清远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两项规划并于2024年印发,用于指导县(市、区)在城乡建设及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三是为弥补专业力量不足问题,2022年起,清远市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全市历史文化资源实地巡检评估及咨询服务工作。通过建立市级历史文化资源巡检机制,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县(市、区)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依照省专班审查结果,组织开展第三批典型镇建设规划修改完善工作,加强对各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切实把好乡镇建设规划编制质量关。二是我局将督促县(市、区)贯彻落实《清远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清远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开展历史文化资源巡检,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7日
(联系人:于岚,电话:339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