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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冈达味特钢有限公司1×75吨电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公告

时间:2019-12-02 14:41:3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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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清环〔2019〕388号 关于《佛冈达味特钢有限公司1X75吨电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清环〔2019〕388号

2019年11月28日

佛冈达味特钢有限公司

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莲溪村委飞鹅塘村58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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